阳城县能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增加9号煤层开采初步设计〉评审的申请》(阳能源字〔2023〕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皇联煤业”)位于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沟底村一带。根据山西省能源局〔2022〕第305号公告,批准矿井生产能力为1.20Mt/a,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现采3号煤层(+570m水平),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矿井属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3号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19〕305号《关于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3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予以批复。2020年4月14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晋煤监晋城〔2020〕39号批复《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3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后因井田范围与皇城相府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重叠、采区优化设计及9号煤层智能化综采工作面专项设计等变化,该矿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3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初步设计变更》。2023年2月20日,晋城市能源局以晋市能源办发〔2023〕34号下发了《晋城市能源局关于对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3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2023年3月,该矿根据配采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情况,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3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书》,上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申请审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能源局于2023年4月2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煤矿复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171号),按照要求,复采项目只允许单一煤层开采,其它煤层不应进行采煤活动,且不得以配采、增层等名义进行复采。为落实文件要求,安全、合理对井田内煤炭资源进行开采,鉴于该矿3号煤层为复采煤层,该矿重新委托山西威德睦方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增加9号煤层开采初步设计》。
目前,矿方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9号煤层主要大巷、采区巷道及首采工作面等全部井巷工程,9号煤层大巷设备及工作面综采设备均已完成安装。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生产煤矿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1〕3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经相关技术专家重新评审,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20.5Mt,其中:3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为9.59Mt,9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为10.91Mt。3号煤层与9号煤层交替开采服务年限为9.8a,3号煤层开采完毕,9号煤层单独开采2.4a。
二、同意开拓方案
同意设计利用已落底于9号煤层的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和回风立井四个井筒。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主、辅助生产系统等。
同意矿井3号煤层利用3号煤层已有巷道和硐室,同意现有采区和工作面布置。
同意本次设计新掘9号煤层煤仓、消防材料库、避难硐室及9号煤层瓦斯抽采泵站,利用已有的变电所、水泵房、水仓、管子道、等候硐室和急救站。将矿井9号煤层划分为三个采区。
同意设计两个水平开采井田范围内的3号、9号煤层,即+570m水平和+510m水平。
三、同意井下开采及工作面装备
设计投产验收采区为9号煤层901采区,投产时在901采区中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9101回采工作面)和两个综掘工作面,3号煤层不进行采煤活动;9号煤层9101回采面回采结束后,回采3号煤层3106工作面,并在3号煤层布置两个掘进工作面,9号煤层不进行采煤活动。即3、9号煤层不同时开采,矿井保持“一井一面”的生产布局。
同意3号煤层采用已有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矿井9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同意9号煤层回采工作面设备选用MG2×160/730-AWD型采煤机,SGZ764/500型可弯曲刮板输送机,SZZ764/200型桥式转载机,PLM1000型破碎机,DTL100/80/2×110型带式输送机,ZY5200/11/25D型液压支架,ZYG6800/14/32D型过渡液压支架,ZT9600/16/30D型端头液压支架,ZQL2×3200/16/30D超前支架,BRW400/37.5型乳化液泵,BPW320/12.5M型喷雾泵等。
同意矿井移交生产时9号煤层新增井巷工程量9574m,新增总掘进体积134338m3,万吨掘进率为160m/万t。
四、同意大巷运输及设备
同意设计3号煤层开采时运输设备均利用已有。
同意9号煤一采区带式输送机选用DTL100/80/2×110型,9号煤胶带大巷带式输送机一部选用DTL100/80/2×110型,9号煤胶带大巷带式输送机二部选用DTL100/80/110型,9号煤集中胶带巷带式输送机选用DTL100/80/90型。
同意9号煤轨道大巷辅助运输选用1部SQ-100/110B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901采区轨道巷辅助运输新选1部SQ-60/55B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9101工作面回风顺槽选用1部SQ-60/55B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9号煤胶带大巷布置1部RJY55-28/1900型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
五、同意通风与安全部分
同意矿井为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
同意矿井设计总风量为170m3/s;通风容易时期负压为1934Pa,通风困难时期通风负压为2218Pa。通风容易时期、困难时期等积孔分别为4.60、4.30,故该矿井属通风容易矿井,即小阻力矿井。
同意设计对瓦斯、防火、防尘、防治水、顶板管理、安全避险、救护等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六、同意主要固定设备变更
同意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均利用已有装备;同意矿井主通风机利用已有装备;同意3号、9号煤层主水泵房利用已有装备,9号煤采区水泵新增3台MD155-30×7型离心水泵。
同意矿井新增2台ZLS420/8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排气量56m3/min、排气压力0.8MPa、额定功率315KW。压风管路选用Φ219×6mm型无缝钢管沿副斜井敷设至井下,运输大巷、行人巷及材料大巷选用Φ159×4.5mm型无缝钢管,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选用Φ89×3.5mm型无缝钢管。
同意9号煤层高负压系统利用地面泵站现有的2台2BEC60型水环真空泵,配用电机功率220kW。9号煤层低负压新选用2台ZYW380/450-G型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水环真空泵,配用电机功率450kW。
七、同意电气及智能化系统
同意矿井双回路及地面供配电系统利用原有系统。
同意井下供配电采用10kV下井供电,下井电缆采用 MYJV22-8.7/10kV-3×120mm2 两回,沿主斜井下井至3号层井下中央电所。9号煤层主变电所两回10kV电源引自3#煤层中央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电缆型号为MYJV22-8.7/10-3×95mm2。901采区变电所两回10kV电源引自井下9#煤层主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电缆型号为MYJV22-8.7/10-3×70mm2。
同意井下9号煤各变电所及综采工作面干式变压器及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等设计内容。
同意矿井利用已有的KJ83X(A)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219型产量监控系统、KJ69J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SOC8000型通信系统、KT154型(4G+)煤矿无线通信系统、KXT23型矿用广播通信系统。
同意矿井已建设完成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及智能化系统,同意未完成的信息化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八、同意建井工期
同意施工准备期2个月,建设工期28个月,安装工程及联合试运转6个月,总工期34个月。
九、同意技术经济部分
由项目主体企业按内部流程进行控制。
十、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强化防治水管理,健全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齐防治水人员和装备,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十一、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生产期间的通风、瓦斯、防灭火等管理,切实保证安全可靠。
十二、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保证巷道和回采工作面支架的支护强度和稳定性。
十三、矿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合理规划3号、9号煤层工作面接替顺序,防止出现蹬空开采。
十四、增加9号煤层开采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间,3号煤层应停止采煤活动。
十五、晋市能源办发〔2023〕34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批复。
晋城市能源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