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能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充分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的工作措施》(晋市法治办(2024)1号)相关任务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站位抓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党组书记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7次,主持开展会前学法16次,开展专题研讨8次,组织科长讲法3期,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二是高标准抓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晋城市能源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晋城市能源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坚持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放手的原则,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助企纾困。三是高质量谋发展。以法制引领和保障转型发展,持续强化“项目是第一支撑”鲜明导向,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1-10月份,全市能源项目完成投资91.98亿元,其中新能源投资17亿,获批分布式新能源项目223兆瓦,申报集中式新能源项目720兆瓦,全年新增并网4个新能源项目(规模520兆瓦)。全市能源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合计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4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对全市经济的稳定支撑。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氛围不断浓厚。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培树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理念。同时注重学习《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等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先后4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山西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能源革命、推动能源发展、化解风险矛盾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按照晋城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公益宣讲的通知》部署要求,集中4月16日至23日8天时间,在全市能源行业开展了线上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能源领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浓厚法治氛围。
(二)严格依法行政决策,法治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要求。在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民生政策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时,均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合法。例如,在《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晋城市煤矸石洗选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晋城市煤矿“四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等决策过程中,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经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能够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事项3件,审查行政合同、文件16份,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保障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三)强化法治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晋城市能源局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局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能源革命政策解读专栏》《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公告公示栏》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能源法治公开信息化,做好例行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严格按照晋城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科学制定《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市能源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市能源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等文件,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大检查、煤矿生产要素检查、电力安全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检查等,规范了行业检查程序,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定了安全生产形势。
(四)坚持问题导向,行业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晋城市能源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局内部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规范要求,深入查找制度规范、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局网站开辟《晋城市能源行业基建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栏,公布了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及方式,对受理举报范围、线索等作出规定要求,深入查找制度规范、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常态化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营造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截止10月底,市、县两级能源局检查招投标项目181项,发现11条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或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拒收拒送红包礼金、“异地执法”“趋利执法”、擅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政策措施等4次专项自查和清理整治,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公开进行了承诺。对2000年以来涉及能源领域的180余份政策性文件的废止情况进行了核查清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法治理论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下功夫不够、创新性不足,对依法行政的新战略新举措学习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掌握不够灵活。系统内一些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存在瑕疵。二是落实法治建设职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本系统法治建设的领导、调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业务科室存在法治建设与己无关的思想,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涉及行政执法检查职责的科室,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法律、加强帮扶指导、开展普法宣传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未能较好的将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人才培养储备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执法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我局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除煤炭行业外,其他专业领域执法人员非相关专业人员居多,特别是缺乏专业领域执法工作的系统性培训,准确把握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需要还存在差距。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能源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能源立法与发展改革相协调,努力实现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能源法宣贯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与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重要内容,多层面多举措开展学习宣传,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必修课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能源法颁布的意义、确立的制度、提出的要求讲清楚、学透彻,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普及《能源法》,针对《能源法》重点内容答疑释惑,掀起学好能源法、用好能源法的热潮,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从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坚持“科学设置事项”“部门应联尽联”原则,认真执行企业静默期、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统筹制定能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计划,全面梳理、规范、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坚持“清单之外无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提升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的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负。充分应用企业信用等级监管结果,及其所能为诚信企业提供惠企政策服务,努力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持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以学习、宣贯《能源法》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煤矿、电厂、新能源、煤层气等企业,开展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宣传活动,督促企业通过邀请专家开展法治讲座、利用局门户网站推送的以案说法案例等,组织普法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强化能源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管理理念,加强诚信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能源企业的商业信誉,树立诚信企业良好形象,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四)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把贯彻落实能源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能源生产、运输、营销等各环节中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全面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建设、储备和应急、科技创新等,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供应能力,加快能源技术进步,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以及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晋城市能源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