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4-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能源局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重试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力配置。合理权力配置是政府高效履职的前提,近些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中,涉及执法权力配置有很多新发展。纵向关系上,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赋权乡镇街道,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队伍,各地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横向关系上,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实施;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强化政府政务服务职能,弱化管理属性,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当然,法治政府要求“职权法定”,调整配置行政执法权也需依法进行。2024 年 2 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再次要求规范罚款的设定。针对行政执法管辖争议、地方性法规与规章适用争议,应进行问题导向的、“小快灵”的立法,补足法律制度短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执法标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机制。三是规范执法活动,遵守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等,避免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四是规范执法方式,行政执法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注重提升行政执法形象,依法文明应对突发情况。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要求,细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纠纷解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执法法治化的重要保障。2024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确定了常态化监督、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监督等监督方式,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立法监督、检察监督、司法监督等的协同作用。对于因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争议,特别是政企争议,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数字赋能。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数字时代。2022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对行政机关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行政执法方式提出新要求。数字技术的运用在提升执法效能的同时,也给既有法治规范带来冲击。非现场执法、自动化审批等数字化执法方式,改变了送达、陈述申辩、证据证明等程序规范,使传统行政程序受到挑战,需要理论研究和立法积极回应。各地各部门数据采集和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阻碍执法协同联动,需依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开放等公共数据职责法定化,确定政府间的数据交换共享职责,打破数据流通的行政壁垒。行政执法场景复杂化,网络虚拟空间的违法行为给管辖、取证、责任分配等造成困难,需构建网络执法程序,明确网络平台、用户等多元主体责任分配规则,确定数据、个人信息、虚拟财产等新型权益的保护方式。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改革也需依法进行,改革要于法有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