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行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5-01-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能源局
推行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
按照国家和我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拟建“两高”项目需要实施能耗替代。省能源局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2〕335号),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措施,开辟多种途径明晰能耗替代方向,有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一是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产能饱和的“两高”项目(煤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实施能耗减量替代,产能未饱和的项目不实施能耗替代。二是结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区别实施能耗替代。项目所在市上年度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3%实施替代,未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6%实施替代。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