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高效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资源生态保护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文件精神,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调研考察,拟定沁河流域沁水县张峰水库为该项目放流区域管理单位,现予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放流时间:2024年10月至12月。
放流品种:鲢鳙鱼。
放流规格和数量:放流经济鱼类共45万尾,其中鲢鳙鱼苗体长≥8cm/尾。
二、项目效益
实施渔业资源保护资金计划项目,可以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群体,改善种群结构,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产、增效和渔民增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3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
联 系 人:武晶 范凯凯
联系电话:0356-2027697
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