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7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为严厉打击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畅通问题反映途径,现将全市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渠道予以公布。
一、重点受理违法线索范围
1. 生产环节:冒用、套用、转让生产许可证号,违规贴牌销售;企业或非法黑窝点生产禁限用农兽药、禁用化合物;在农兽药、钓饵、调水用品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分等行为。
2. 经营流通环节:违规销售禁用原药及违禁化工原料;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台账不全,未落实限用农药实名购买、兽用处方药制度;游商兜售假劣产品;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钓饵;私下向养殖户流转禁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
3. 网络销售环节:网络平台审核入驻商家不到位;线上售卖禁限用、假劣农兽药及有害钓饵;无资质、无实体经营条件开展线上销售。
4. 种养使用环节:种养过程违规使用禁限用药剂、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农兽药跨领域混用;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5. 生产、经营、使用链条上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提交有关要求
群众提交线索须客观真实,如实写明违法事件发生时间、具体地点、主要违法事实,尽可能提供图片、音视频、实物等佐证材料,并留下本人联系方式。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和线索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三、线索反映渠道
农药问题:电话0356‑6995585;邮箱nyk5580@163.com(种植业科)
兽药问题:电话0356‑2056386;邮箱jcsyk610@163.com(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兽医科)
人工钓饵(含窝料)、调水用品问题:电话0356‑2059410;邮箱jcsscz@163.com(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水产站)
四、受理时间说明
受理有效期:2026年7月—2027年3月
工作日受理时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