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7:00在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门前集合。
体检地点: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男性470元,女性510元,现金支付。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十二月中旬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56—6995025
监督电话:0356—6995526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0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