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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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郭志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我市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做好农村空置房和闲置地的规划和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四块地”改革工作。2019年,市委改革办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规划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对农村居住点进行整治,将腾退出的宅基地用于发展农林文旅康项目,农民和村集体可按约定获取收益。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发〔2021〕8号),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返乡人员、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泽州县作为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三个试点县之一,截止2023年5月底,已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根据省统一安排,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按计划启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通过采取鼓励有偿退出、本集体内部转让(调剂)、有偿使用费等方式,有效化解处置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应登尽登、不变不换”原则,逐步为农村宅基地颁发房地一体证书,泽州县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为60.06%。围绕制度改革、规范平台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了以下工作:

制度改革探索方面:制定“10+2”制度体系,探索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等10项制度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拆除补助实施细则》2个细则,涵盖了宅基地分配、审批监管、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泽州县宅基地价格评估机制探索取得积极成效,被农业农村部两项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重点探索事项。全县共流转宅基地1617宗,实现流转交易金额75万元;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1869宗,增加集体收入426万元,增加农民收入108万元;实现宅基地退出共2537宗,其中有偿退出2380宗,无偿退出157宗。

凝聚合力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泽州县各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宅基地申请窗口,窗口设有审批流程、审批操作指南等,为申请建房便捷化,线上审批提供了宅基地申请、审核、审批一条链在线办理服务,推动宅基地管理服务网上办、马上办。目前全县已批复宅基地建房申请共12户,审批宅基地面积3.2亩。

泽州县作为试点县,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典型做法,为我市整市推进宅基地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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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