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赵天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需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盘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让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变成实实在在的致富资金,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选择高平市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试点,高平市委农办出台了《高平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由高平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具体承担试点任务。但由于股权价值不高、农户股权质押贷款额度比信用贷款小,且贷款程序比信用贷款繁琐,农户贷款意愿不强,实际没有发放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稳慎开展试点工作。待省级批复后,协商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管理规则,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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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