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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苏红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乡村宅基地和闲置资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我市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做好农村空置房和闲置地的规划和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四块地”改革工作。2019年,市委改革办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规划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对农村居住点进行整治,将腾退出的宅基地用于发展农林文旅康项目,农民和村集体可按约定获取收益。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发〔2021〕8号)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返乡人员、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目前,我市六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市已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的乡镇占比100%,将宅基地审批事项纳入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受理的乡镇占比100%,全市村级协管员或网格员人数1699人。

全市农村宅基地共有59万宗,面积21.2万亩,其中闲置宅基地8.8万宗,面积2.65万亩。

2023年,全市共出租宅基地3067宗,面积562.06亩,转让宅基地141宗,面积85.84亩,有偿使用宅基地61.27亩,有偿使用费12.68万元。有偿退出宅基地939.8亩,补偿金额9.5亿。复垦宅基地249.79亩。

2023年,全市审批宅基地宗数88宗,17.72亩。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以集中建设形式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项目数5个,用地面积90.42亩,安置576户农户。

泽州县作为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三个试点县之一,制定了“10+2”制度体系,探索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等10项制度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拆除补助实施细则》2个细则,涵盖了宅基地分配、审批监管、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为我市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典型做法,为我市整市推进宅基地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此外,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统领,加快建设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大力实施百村百院工程,涌现出如泽州大阳、高平釜山、阳城蟒河、陵川浙水、沁水土沃等一批宅基地盘活典型,得到了省内外广泛关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司其责、协同发力,共同做好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网络、公众号等媒介以及采取明白纸、宣传册、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盘活利用、违法查处等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引导农村村民自觉遵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

二是加强培训,熟悉业务。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人员的培训,从新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职能变化、个人住宅建设资格预审、审批流程、各类表单填写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    三是做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工作。推动沁水县认真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工作,为全省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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