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王卫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目前共有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个,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8个。
针对您提出的“深化市场,夯实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近几年通过组织联合体内部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直播会等活动,拓宽了企业的销售渠道,让更多人了解到晋城的特色农产品。今年以来,已经组织企业参加了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2025SIAL西雅国际食品展等交易展会,进一步拓宽了联合体成员的外销渠道,为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奠定了基础。
针对您提出的“防范风险,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议,我市2021年印发《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明确联合体应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总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带动农户总数超过600户,带动农户收入要高于本县(市、区)同业农户10%以上。通过明确联合体带动农户的具体数量和增收情况,促使农户与经营主体间构建起更为稳定的利益联结,切实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有效规避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针对您提出的“政策倾斜,完善配套扶持政策”的建议,为了促进和规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2021年,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城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培育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联合体,推动联合体建设上规模、上水平。2022年以来,我市已认定18个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同时,2023年、2024年分别申请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资金180万元和150万元。通过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资金奖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
感谢您对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