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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张学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建设事关农业农村发展,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今年以来,晋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出台《晋城市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全力推动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水平,调动广大农民群体积极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4年依托市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丹河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带、沁河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带,重点打造云锦太行、城乡融合、东方古堡三条示范廊带,谋划实施特优农业、文旅康养、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融合发展、生态品质提升六大类项目。按照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引(试行)》,以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环境整治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乡村建设。重点建设了62个精品示范村、300个以上提档升级村。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自然村比例达98.33%。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7.8%,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累计完成32万余户,普及率达85%以上。完成“四好农村路”年度建设任务347.4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深化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水质提升工程52处,建设电信普遍服务项目24个5G基站。全市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接入率实现100%,农村、城市实现“同网同速”。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开展“文明集市”志愿服务大型活动26场,覆盖人群18.6万余人。累计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7479场。文化惠民活动完成10000余场次,“免费送戏下乡”公益性文化演出完成800余场次。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总结推广运用城区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和北石店镇村务公开智慧监督等做法,促进村级议事决策规范化。乡村建设工作中,从确定建设内容到实施过程,尊重了村主体意愿,调动了农民群体积极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条件,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措施

正如您在提案中的建议,要在乡村建设中把群众发动组织起来、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目前在乡村建设中,有以下措施。

一是尊重村级主体意愿,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我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每年建设5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300个以上提档升级村。市级层面以县级申报为主,指导各县(市、区)参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引(试行)》,在征求村主体意见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为年度拟建设的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各村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建设内容清单,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是调动基层积极性,推广以代赈方式。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扩大范围、下放权限、加强监管的总体思路,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重点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对于农业农村系统实施的一些技术方案相对简单、用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在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全面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采购主体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对纳入县级“农推”清单且使用财政资金的、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依法不进行招投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对于60万元以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乡镇可通过“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直接发包给有能力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村集体或农民合作社等村级务工组织。本区域内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及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到村到户,积极动员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采取“培训+上岗”、实训、以工代训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壮大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新型劳务组织主体,推动由新型劳务组织直接组织当地群众承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群体主体意识。我市在晋城农事、文明晋城等官方微信平台,对和美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将全市各个县(市、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产业发展、农业补贴政策等进行宣传,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政策的惠及与好处,增强自身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建设发展,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

一是继续做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指导工作,推动指导相关村庄尊重农民群众主体意愿,实事求是,完成年度建设内容。

二是继续调动基层积极性。开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及业务指导、调度督导等工作。及时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及用工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两委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注重挖掘乡村建设、推广以工代赈过程中的成功举措和做法,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以工代赈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感谢您对乡村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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