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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法治工作落实落细。对照《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晋城市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任务指标,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强化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农业农村重大法治问题。局属各科室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及时建立了工作清单制度,制定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下发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站(所)全年法治重点工作;三是局领导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法治决定,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后盾支持,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事项决策中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严把法律关口,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到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五是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年终述职必述法,将述法与述职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

(二)加大法治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一是定期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狠抓执法骨干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配合司法局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到期更换和新人培训等工作。四是着力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做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办案。

(三)落实整改任务,亲自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取得实效。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的任务分解,聚焦整改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执法改革及整改推进工作,多措并举督促县市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截至目前,市级整合城区执法队伍成立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其它5个县都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市共核定编制人数166名,执法人员力量提升了1.7倍;及时梳理更新执法事项目录,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涵盖了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领域,共涉及194项执法事项,从法律依据上解决了部门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职责不清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通过统筹配置执法职能,优化整合执法力量,梳理规范执法事项,进一步统一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实现了农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执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为优化农资市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制定了《晋城市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晋城市农业行政处罚办案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的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发生。二是为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了执法监督,按照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做到农业执法行为做到全过程监督与记录。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切实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农资市场环境。

(五)坚持执法为民,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发挥12316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对群众投诉案件,实行专人受理,2个工作日反馈当事人。二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7年建立了《情报信息联席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2019年形成《协作联动机制》,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2020年在持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信息共享、经验交流、联合执法,加大了对农资经营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全年,农业部门共立案38起,结案38起,其中两起重要案件与司法机关联合办结,涉案货值高达83万元,罚款金额高达205万元,目前案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加强普法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为农资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参与“局长讲法”“法治访谈”节目,发挥局领导在普法活动中的表率及影响力,使普法效果尽可能最优化;二是将普法活动有机融入执法过程,坚持执法检查普法先行,在对各类农资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时,转变工作方式,通过政策和法律宣传拉近执法人员与农资销售人员的距离,提升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让每一次执法过程都成为普法的生动实践。三是加大对屡次违反法律法规、恶意扰乱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全市农资市场秩序逐年好转,无证经营显著减少,农资质量明显提高,保证了农资市场秩序和谐稳定,为“三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七)分级组建仲裁机构,发挥仲裁委员会职能,推动各类涉农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市级设立“三农”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对全市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设立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乡两级建立完善规范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调解仲裁人员,建立调解仲裁工作岗位责任制。村组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确保各类涉农矛盾依法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做好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执行。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再对标,围绕依法治市新目标再聚焦,始终保持高政治站位、高标准要求,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全力以赴抓落实,依法行政保实效,稳定基层农业生产环境。

(二)抓好培训学习,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树牢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协同做好法治工作与“三零”单位创建。坚持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盯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进行问题大排查,推动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全面扫清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合力,统筹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治理工作。强化与公安、政法、信访、纪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凝聚工作合力,重点对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信访、农资经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与县区农业部门及乡镇的工作沟通,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水平,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交出一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满意答卷。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