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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认真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大力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现将我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于主要领导的调整,今年我局重新下发了《关于调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农业农村重大法治问题,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做到学习法律法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及时建立

工作清单制度,制定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年法治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三是要求局领导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法治决定,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为执法人员提供后盾支持,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事项决策中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严把法律关口,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到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五是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年终述职必述法,将述法与述职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

(二)完善学法制度。一是强化涉农法律学习宣传。期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大讲堂”技能培训专题讲座,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利用晋城农事公众号平台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农业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村开展了“宪法进农村宣讲”活动,活动现场向到场群众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册及农业科技相关资料1万余份,现场向群众宣传农业农村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开展“每周一学”活动34次;7月中旬邀请了省级肥料专家何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家库俊红、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闫凯、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养殖专家范红社对市、县50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授课,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农业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2019年3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2019年12月出台“三定”方案,该“三定”方案规定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0条职责,9个内设机构,58名编制,均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设队长1名(副处级),教导员1名(正科级,由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不占职数),副队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9个(副科级),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对该“三定”方案进行调整,将9个内设机构调整为4个科室、5个大队,并将规格调整为正科级,调整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1个副处级,12个正科级,9个副科级。为充实执法力量,按照我队2021年向市人社局所报送的招聘计划,2022年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下为我队招聘人员15名,目前已完成体检、外调工作,等市人社局批复后,人员将很快到位。同时市委组织部又为我队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户籍引才1名,高层次人才已发布引才公告,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人员到位后,市执法队实有人数将达到47名,占总编制数的81%。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成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到期更换和新人培训等工作。市、县农业执法队伍服装已全部配备到位。

(四)全力打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一是陆续开展了“护奥运保春耕”“晋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渔政亮剑2022”、种业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畜禽屠宰场、渔业水域等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林渔业生产活动。二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使用禁用、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今年共立案115起,结案82起。今年有两起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三是强化督查,在各专项行动中,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督查、县级交叉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检查方式对各类执法监管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638家,整顿市场167,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稳定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出台了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库、执法人员库和执法检查清单进行理、补充和完善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填报监管行为数据787条,监管目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责任落实率、执法人员注册率均为100%。三是稳步实施信用监管。及时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与透明度。截至目前,市级共办理案件15起,结案10起,其中普通案件9起,已全部进行公示,简易案件1起(不需公示)另外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四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针对市场主体倍增农业领域政策落实和要素服务保障任务两个清单,制定了“六定”方案和“四个清单”,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市农业企业净增44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73%,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726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38%,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一是规范流程,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细化完善了《晋城市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晋城市农业行政处罚办案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的完善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发生。二是全程公开,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等事项,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审核,规范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局办公室(法科)负责,新出台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定了重大案件的审核范围,细化审核程序,形成以内部法制人员为主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方面的作用,确保每起案件合法合规。四是明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执法事项。更新梳理261项,其中行政处罚240项,行政强制21项,厘清执法边界与权责,切实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七)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执法,把每一次执法作为最形象的普法。执法人员与各类市场主体签订了告知承诺书,对全市范围内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生产经营规范的提前告知,引导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科学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差异化处罚。深入执法一线,在农业生产基地、畜禽养殖企业开展“送法、讲法、普法”活动,提升了执法对象的守法意识,明确了法律责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

(八)强监督制约、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记录行政执法过程,执法过程通过文字、音像、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了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明晰流程,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件处理暂行办法》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情报信息联席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办案协同工作,强化案件移送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4次联席会议就相关的案件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开展了种子、农药、化肥、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12次,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保障农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加大了农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九)稳步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通过包联责任人、行政村、示范户,已认定1194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发放标志牌。借助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对学法用法积极性高的农民群众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致富带头人等骨干力量进行重点培育。截至目前,已开展期“学法用法大讲堂”学习培训,参加培训人数8000余人,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听到专家讲座。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线上教学,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12316惠农平台”等新老普法宣传载体,开展网络培训,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想。

(十)充分发挥仲裁调解职能。市级设立“三农”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全市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乡两级建立完善规范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调解仲裁人员,建立调解仲裁工作岗位责任制。村组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确保各类涉农矛盾依法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想还未做到入脑入心。法治建设与“三农”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局办公室(法规科)目前只有一人从事法治工作,特别是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城区农业执法队伍整合到市级执法队伍中,法治审核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时间不长,大部分是新人,执法经验少,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系统、不够全面。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上,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晋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做好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标准要求,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全力以赴抓落实,依法行政保实效,稳定农业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结合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全面普法。稳步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树牢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监督。四是进一步提升法治“三农”水平。强化与政法、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凝聚工作合力,重点对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信访、农资经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与县区农业部门及乡镇的工作沟通,提升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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