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晋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方案》要求,聚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突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顺利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研究农业农村重大法治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系。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和督办,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年终述职必述法,将述法与述职同步推进,全面强化了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二是及时建立工作清单制度,制定了《晋城市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印发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年法治重点工作,局属各科室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修订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完善《晋城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局领导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法治决定,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为执法人员提供后盾支持,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事项决策中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把法律关口,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到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
(二)完善学法制度,学习走深走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初制定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本部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每月定期在中心组学习议题中安排一期学法内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参加学法活动,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全年多次的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局已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浓厚学法氛围。持续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坚持“每周一学”“每周一案”活动。每周五组织执法人员通过人人讲课、案例分享、学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充电学习,全年共组织“每周一学”培训50次。5月下旬组织举办了《2023年第一期晋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部级专家授课,全市执法骨干和新招聘执法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不仅提升了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更以军事化管理提升了执法队伍形象。
(三)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执法规矩规范。2023年是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年,按照充实执法人员、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办案能力的目标任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15人和人才引进3人全部到岗,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共有执法人员4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41人。建立健全了农业行政执法信息、案件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探索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的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前公示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中,亮身份、亮依据,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后,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做到了依法执法,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出台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等多项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开展执法检查,惩治有力有效。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为重点产品,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投诉举报等手段,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行动。二是开展“稳粮保供”行动,围绕粮食生产关键环节,聚焦品种权保护、种子质量、耕地保护、转基因监管等领域,及时查处上级转办种子案件,严厉打击了坑农害农行为。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全面排查农业示范园区、生产企业、合作社等,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记录和农(兽)药使用记录,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剂量用药、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以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企业和无害化处理厂为重点,检查养殖环节台账的建立、申报检疫情况,跨省运输的动物是否经过指定通道等。严厉打击宠物诊疗机构无证经营、非法经营宠物饲料和职业兽医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围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黄河海河流域禁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打击电鱼行为、水产养殖使用投入品规范使用等方面展开执法行动。六是开展全市农机执法检查行动,围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未年检及驾驶员无证驾驶、农机维修网点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农机培训学校等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及生产经营主体1400余个,办理案件88起,结案76起,罚没款32.85万元。
(五)聚力营商环境,工作提标提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对全市22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8户农药经营企业、22户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4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填报监管行为数据444条,监管目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责任落实率、执法人员注册率均为100%。三是稳步实施信用监管。按照规定时间在“信用晋城”网站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2023年市级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4起,其中13起做出处罚决定并进行公示,1起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8份。各县(市)办理的案件也均在“信用晋城”网站公示。四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针对市场主体倍增农业领域政策落实和要素服务保障任务两个清单,制定了“六定”方案和“四个清单”,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加强法治宣传,普法到村到户。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度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专项法治宣传活动。5月12日,我局依托党支部“联点共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赴晓庄社区开展“民法典与诚信”主题宣传活动;5月19日,邀请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题讲解《民法典》;在晋城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中,以“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为主题的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100余份。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对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印发《致全市农民朋友暨农资从业者的一封信》1200余份,与各农业从业人员签订各类《承诺告知书》600余份。精准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2023年底全市共培育示范户1548户,完成率100%。
(七)仲裁调解纠纷,处理合情合理。市级统筹对全市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县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乡两级建立了章程,明确了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了调解仲裁人员,建立了调解仲裁工作岗位责任制。村级设立了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确保各类涉农矛盾依法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共仲裁5起,调解96起。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提升。
(一)法治人员力量薄弱。法治建设与“三农”业务工作的结合度还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法治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知识储备不足,需要学习与掌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很多,缺少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法治专业人才。
(二)普法宣传形式不多。普法新形式比较缺乏,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时紧时松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法治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分析不到位,比如围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往往通过发放宣传页、小册子等方式,这种普法方式受众范围小,普法氛围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队伍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执法人员除新招聘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其余人员均来自农业部门的各个岗位且主要为专业技术人员,虽从事执法工作已有三年,但工作经验来自日常积累,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新招聘人员均为农业、法律专业人才,专业能力强,但工作经验不足,实践经验少,还无法独立完成工作,迅速、高效判断和处理案件能力还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做好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全力以赴抓落实,依法行政保实效,稳定农业市场环境。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出台,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律及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要给予合法尺度内的容错空间,引导当事人主动纠偏改过,以“人性化执法”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二)持续深化法治理念。贯彻落实“晋城市农业农村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结合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全面普法。扎实稳步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树牢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全面服务党和政府、保障社会稳定,产生好的政治效果。
(三)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监督。执法队要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置。法规科要严把审核关,确保案件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真正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
(四)持续提升法治水平。强化与政法、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凝聚工作合力,重点对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信访、农资经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与县区农业部门及乡镇的工作沟通,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水平,推动三农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法治政府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