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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市政府:

2025年,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我局重新下发了《关于调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要求,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后,召开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创建工作2次、法治工作5次领导干部坚持年终述职必述法,将述法与述职同步推进,全面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二是全面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制定了《晋城市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法治工作要点,涉及5方面11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三是出台相关制度保障机制。针对专项领域工作,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整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等相关文件,均由一把手任组长,以专班推进具体工作。尤其在今年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5个专班,细化了职责,明确了分工,我局承担45项工作任务,配合的4项工作,全部明确到人,责任全面压实;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第一阶段督查反馈的11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农业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今年,上会研究了1起重大案件,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并进行了法治审核。局领导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为执法人员提供后盾支持,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五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今年起草制定出台市委1号文件等事关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中,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保证决策部署依法合规;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9份,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查45份,严把法律关口,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到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此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的制度,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创新学法宣传,进一步培树法治理念一方面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制定《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清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学习,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实现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双提升”;另一方面,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创新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5年度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建议:未成对)“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重要节点,开展了普法宣传4次;结合农时农事,深入乡镇对官方兽医、养殖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在“三夏”“三秋”时节,向农机操作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走进田间地头向农民发放宣传单、讲解识假辨假农资小技巧,集中普法20次;今年,在省司法厅组织的第五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我局推荐的作品“村里的‘公平密码’”被评为优秀奖;录制筹备《局长讲法》节目1期;深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年共培育示范户1548户,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农业执法质效。一是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依托执法“大讲堂”“云讲堂”“绿剑讲坛”等线上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9次;二是军事化训练提升队伍形象。以“强作风、树形象、提素质”为目标,组织全市执法骨干60余人,开展为期一周的军事化训练,采取“军事化标准”管理模式,通过课前晨练、队列训练、分组游戏、全员会操等方式,增强队伍纪律性、凝聚力和执行力;三是提升案卷评查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以来农业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执法权限、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行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管理等方面进行书面评查,全市共评选出8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参加省级优秀案卷评查,最终我市在全省案卷评查中,均分全省第一,2个案卷获得全省优秀案卷。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公示行政执法机构、人员、权力清单、事项依据、服务指南、行政处罚等信息;制定音视频记录清单,规范音视频记录,确保执法人员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过程可追溯;编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流程图,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从源头上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合规。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对存在矛盾纠纷的案件,抓住先期处置的“环节”,通过对当事人“教育+宣传+引导”的柔性执法方式积极协调,提升行政相对人守法积极性。今年市级共办理18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全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年初制定《2025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印发了《2025年度农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全年重点开展五大专项执法行动,即:整治假劣农资专项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畜牧兽医领域执法行动、农机执法检查行动、“亮剑护渔”系列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76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872个次,全市共立案127起,结案120起,罚没款39.39万元。四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涉企行政执法中“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四乱”等要求规范的重点问题开展整治、梳理涉企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与自由裁量权,减少不必要的涉企检查;组织案件评查2023年以来案卷抽查‘回头看’”通过以案促改的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五)着力打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业务培训,全年共审查了8个政策性文件。二是持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双公示”,继续推进新增5类行政信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的信息归集。截至目前,共产生8条行政处罚信息,已在“信用晋城”网站进行公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209条,已全部归集在晋城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印发了《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制定部门内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检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具、农业转基因主体33家,抽取水产养殖、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屠宰主体6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对城区范围内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六个内容进行了随机抽取,对11个行政相对人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监管覆盖面与精准度。

(六)完善仲裁调解纠纷,处置合情合理。2025年农民群众就农村土地承包相关问题咨询、上访50余人次,全市县、乡两级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35起。其中:乡村调解28件,仲裁委受理7件。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纠纷案件全部依法进行了调解或仲裁。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一步在工作中进行完善。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宣传不够深入;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农业农村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稳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和化解。四是深化跨部门执法协作,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026年,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