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科
发布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审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