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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承办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活动。

(三)负责“晋城人才网”的建设维护及服务工作。

(四)负责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各类定期、专场、外出人才交流洽谈活动。

(五)负责接转单位、个人委托的人事档案,并对人事档案提供整理保存等服务工作。

(六)办理户口挂靠手续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挂靠等工作。

(七)负责人才开发、培训、培养等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才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服务科

负责中心行政、党务、人事、文秘、保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公共卫生、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

(二)人才交流科

负责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提供人才预测和人事策划服务;组织各类定期和专场人才交流洽谈活动;负责人才交流会期间的会场安全;负责外出招聘、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猎头服务等。

(三)人才信息科

负责“晋城人才网”的建设和维护,采取企业会员制,提供网上招聘、网上查询、网上引进和推荐服务;负责各类人才库的建设工作;负责交流会信息的网络发布;负责中心的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中心电子设备的维护。

(三)人事代理科

负责接转单位、个人委托的人事档案;负责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负责办理户口挂靠和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挂靠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外调政审、查阅、外借、复印等工作;负责接受人事档案归档资料;负责代理人员的年度考评工作。

(五)人才开发科

负责人才开发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的落实;根据用人单位委托或求职者的需要,组织各类人才的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培训、提升培训及转岗培训等;负责开拓新的人才服务项目。

(六)财务科

负责中心的年度预算、决算和固定资产采购等财务核算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6名,较上年减少4人。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9人,较上年减少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7人,较上年减少3人。

本单位事业实有人员共29名,较上年减少1人。其中:财政拨款人员9人,较上年减少1人;自收自支人员20人,与上年人数一致。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表.doc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10.29万元,与2019年479.09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8.8万元,下升14.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入结转资金;支出总计528.97万元,与2019年481.3万元相比,增加47.67万元,上升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72万元,占比95.47%;其他收入18.6万元,占比4.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2万元,占比32.84%;项目支出355.25万元,占比67.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1.72万元、支出总计391.72万元。与2019年375.56万元相比,增加16.16万元,上升4.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16万元,上升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收入和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05%。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6万元,上升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3.72万元,占比44.35%,项目支出218万元,占比55.6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77万元,占93.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万元,占3.48%;住房保障(类)支出12.35万元,占3.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来看所有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55.01万元,支出决算36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用于人力资源事务。较2019年决算354.61万元,增加11.1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3.6万元,支出决算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10.92万元增加2.68万元,原因是各项社会保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48万元,支出决算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较上年10.03万元增加2.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7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324.10万元,人员经费中基本支出134.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7.62万元,公用经费中基本支出3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与2019年持平。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0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2020年度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15万元,追加采购预算15.28万元,预算总计17.43万元,实际支出17.35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7.35万元。比预算减少0.08万元,降低0.46%,主要原因采购结余。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比2019年33.37万元增加6.25万元,上升1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我中心已全部取消公务用车。

2、我中心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我中心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共用,设有招聘会场、人事档案室、培训教室等专属业务用房。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人才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万元。我单位2020年所有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并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依规执行,较好地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