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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的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资金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科室3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共6名,较上年增加(减少)0人。

本单位事业实有人员共6名,较上年增加(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晋城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表.docx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8.65万元、支出总计68.6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57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总计增加5.57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5万元,占比97%;项目支出2万元,占比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65万元、支出总计68.6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57万元,增长8.8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5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7万元,上升8.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8.97万元,占比85.9%,日常公用经费7.68万元,占比11.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7万元,占91.29%;卫生健康(类)支出0.06万元,占0.08%;住房保障(类)支出5.92万元,占8.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2.67万元,支出决算6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及遗属补助、单位办公费和创业淡薄贷款业务的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5.43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06万元,支出决算0.06万元,用于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较2019年决算无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92万元,支出决算5.92万元,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504.66元, 其中:人员经费 589704.66元,人员经费中基本支出589704.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6800元,公用经费中基本支出76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晋城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没有车辆等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晋城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是小贷专项业务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00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