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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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1-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行业部门协同发力,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住建部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工地设立实名制通道,通过闸机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详细记录农民工的工作情况。人社部门要求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计酬手册、工资发放登记等制度。督促建设项目由过去粗放式用工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对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考勤登记的详情进行核查,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我市从2015年就由住建部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9年移交人社部门执行。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开始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以保障应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行政审批局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作为建设项目资金是否到位的一项内容进行核查,作为发放施工许可的重要内容进行要求,督促施工企业主动落实。

全市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银行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项目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分账拨付,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减少了发放工资的中间环节,确保农民工的工资能按月足额发放到本人的银行卡中。

三、畅通维权绿色通道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均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对接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处理。各级劳动仲裁均公布了申请仲裁一次性告知,明确了办理流程,对接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均会快速调解、快速裁决。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社部门将通过移送公安部门,对拖欠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将工资支付到位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每年都会安排专人深入企业一线、项目工地现场,与农民工面对面沟通,讲授劳动维权的方法和渠道,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每年我们会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政策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同时我们深入我市重点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人事劳资科建立欠薪隐患联动处理机制,如原晋煤集团、兰花集团、开发区质量与环境保护部都在内部安排专人,专门处理企业劳动纠纷案件,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书面审查等途径,不断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措施,筑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防线。

感谢您对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姜鹏

联系电话:13653568018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