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诚信承诺书
为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发展,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公开,推行“阳光政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人防部门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能,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人防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防领域审管法治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主动满足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全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执法、维护管理及平战开发利用相关文件和制度,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继续做好人防工程宣传教育、防空袭警报示鸣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广大服务对象的诉求,坚持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守信践诺承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杜绝以权谋私、以岗谋私、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
监督电话:市人防办督查室 0356—2024855
派驻纪检组 0356—2229238
承诺单位: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