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防动员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各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5·22”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坚持隐患零容忍、责任零缺位、整改零拖延,全力维护人防工程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国防动员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5·22”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市人防领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彻底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全面清零各类安全隐患,层层压实全员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规改变人防工程使用用途、破坏人防工程、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破坏警报器等行为,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邢海斌
副组长:常进、原永强、肖海清、王新根
成 员: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护保护科,办公室主任由王新根兼任。
三、检查范围
在建人防工程,结建人防工程,“库外”人防工程,人防基本指挥所,指挥通信系统设施设备等。
四、检查方式
全市国防动员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行动不分阶段,采取相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县区全面排查、市级抽查检查“三位一体”形式同步推进。
(一)相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各人防工程在建、使用(管理)单位、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及其他人防从业单位,全面开展一轮全方位、无死角的拉网式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及生产经营全流程、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闭环销号。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国动办报告,确保彻底消除隐患。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分别于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向市或县国动办备案。
(二)县区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国动办须对照检查范围,突出重点,对属地人防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专项检查。严格对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山西省人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等规定,重点核查以下内容是否落实到位: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防防护设备安装、主体结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性、防汛物资配备、疏散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更新、日常训练演练、人防基本指挥所安全管理、人防警报器安装固定、办公场所安全等。同时,严查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漏查隐患、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和隐患反弹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一般隐患现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全程跟踪、闭环管控。
(三)市级抽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人防领域直接监管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商业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低洼地段人防工程以及企业自查、县区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对其他未纳入全覆盖范围的人防工程,进行重点抽查。着重核查隐患整改的真实性、责任落实的有效性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健全性。
五、检查重点
围绕九方面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在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一是人防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二是防护设备安装存在违规作业等。
2.维护管理方面安全隐患。一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岗位安全责任不健全;二是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使用功能;三是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四是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降低防护能力的作业,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防工程设施,阻塞人防工程口部通道;五是在人防工程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六是擅自搭建彩钢棚、安设冷库;七是其他违法情形。
3防汛安全隐患。一是防汛人员、物资落实不到位,缺乏沙袋、挡水板、排水泵等应急物资;二是工程内部固定排水系统堵塞,排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三是口部外与人防工程相关的排水管沟、建筑排水口等设施损坏或严重堵塞;四是人防工程墙壁、顶板出现渗漏水;五是未建立人防工程防汛抢险应急组织机构和防汛预案等。
4.工程主体结构安全隐患。一是平时使用超出设计使用条件,超过设计荷载和环境条件;二是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外墙、门框墙、临空墙、密闭隔墙等)及顶板等存在较大人为开洞、开孔;三是钢筋保护层脱落,裸露钢筋严重锈蚀,防倒塌棚架严重损坏;四是主体结构存在裂缝、沉降沉陷,表面有侵蚀、风化、疏松、脱落、掉角等损坏;五是私自装修,装修方案和图纸未报属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且使用可燃材料等。
5.防护设备方面安全隐患。一是属地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或质量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消防设施不健全;二是人防工程内防护设备严重损坏或拆除,设备锈蚀严重,失去保障功能;三是封堵构件丢失或未开展维护保养,堆放存在倾倒隐患;四是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槛被水泥浇筑或被车辆碾压严重变形,导致门扇无法密封关闭;五是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门扇配件丢失,门扇下垂严重,存在倾倒风险等。
6.电器系统安全隐患。一是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超负荷用电;二是人防工程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或为其充电;三是违规私自安装充电桩,充电桩存在质量安全和消防隐患;四是人防电气箱内挂接其他临时大功率用电设备等。
7.消防安全隐患。一是消防安全分区设置不合理,未按照消防设计规范布置;二是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消防栓无水可用;三是部分灭火器过期或气压不足。四是喷淋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五是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部位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火灾应急照明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六是消火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等处堆放杂物,圈占、遮盖消防设备设施等。
8.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一是人防工程区域内动火作业未向属地安委办、人防部门报备;二是未履行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内部审批制度,缺乏审批报备管理;三是动火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四是作业区有可燃物,未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过程无专人全程监护等。
9.指挥通信系统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是基本指挥所电路老化、存在严重漏电隐患;二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是人防警报器加固不牢,强风天气有掉落风险;四是办公场所用电管理不善,存在火灾隐患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国动办、各人防使用管理单位和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严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各级国动办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机制,注重活动实效。行动期间,全面落实四项防控措施。一是举报机制。各级国动办要设立安全生产线索举报电话,在显要位置张贴举报公告,明确举报事项,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人防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二是快速查处机制。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典型案例,要快查快处,落实“当日开展现场调查、次日形成调查意见、三日报送案例剖析、当月全领域案例通报”的快速调查处置机制。三是“红黄牌”警告机制。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突出风险防范不扎实的,给予“黄牌”预警;对问题严重或发生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给予“红牌”警告。“红黄牌”情况直接与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挂钩。四是“行刑纪”衔接机制。对发现的违规破坏人防工程、拆除人防设备设施、违规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涉嫌犯罪行为,以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失职渎职等问题,一律启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纪律问责贯通协同的“行刑纪”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与失职渎职行为。
(四)包联督导,深化帮扶服务。处级领导干部要对包联的县区开展一次安全专项督导,将本次行动列为重点督导内容。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责任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提升人防领域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联系人:侯俊福 202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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