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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计划组织实施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资格初审

    时间:以市人社局公告为准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2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4)改报岗位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减免考务费用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下载打印准考证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报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长:田永健

    副组长:张宝明

    成员:李甫安、杨雄伟、常进、王新根

    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建(人事)科,负责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报名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驻市住建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考务人员及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考前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0356-2024855,0356-2199482

    监督电话: 0356-2068800

    考务咨询: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doc

附件2: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