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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45号)和山西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办“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人防改革发展等重要文件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坚持依法履行人防部门监管职能,严格执行人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2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本部门监督的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联合惩戒。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失信联合惩戒中的运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市人防办权责清单明确的范围制定抽查事项的清单,确定检查的具体项目,明确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所占的比例。对人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全面实行随机抽查;人防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根据人防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名录库,明确界定检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人员。一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将人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不在人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地址等信息。二是建立人防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从市人防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中挑选,名录库应录入检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业务专长、执法证号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其擅长的检查种类、项目进行分类。要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人防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意见建议,市办根据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完成时限、责任科室等。

    (四)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行为。建立规范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把人防办监管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制度的笼子里。检查人员名单和被检查对象的抽取,由法宣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按照抽查的原则、类型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人防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产生。抽查过程应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名单派发至检查单位。根据检查需要,执法检查人员适时与检查对象进行联系,告知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内容事项,同时告知检查对象应准备的材料,提出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

    (五)依法实施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责任科室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归集到检查对象名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晋城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晋城在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安全、人防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的公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建立完善检查对象的信用档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 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有关政府网站提供查询和共享服务,做到信用状况透明可查。

    (六)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人防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实施连续监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人防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予以处罚,记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情况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领导,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注重工作落实。加快建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认真梳理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随机抽查机制,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搞好宣传培训。要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注重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宣传报导,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人防市场发展氛围。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四)严格督查指导。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作为展示人防形象的重要窗口。做到执法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根据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