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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1-12-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

事项

1 定向 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九条:人民防空工程按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使用者维护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3、《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