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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2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分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cjg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26032;电子邮箱:jcscjg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们主要围绕重点领域,采取多种形式,有序推进信息公开。

1.利用门户网站公开。一是依托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公开监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2020年应公示企业数48444户,实公示47986户,企业年报公示率99.05%,全省第一,达全国先进水平。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息27489条,其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不断提升。二是优化12315信息化应用,实行“线上维权”。引导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表达诉求,大力发展ODR(在线处理纠纷)企业550户,促进经营者应用平台和解消费纠纷。全年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23829件,其中,投诉5736件、举报14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33万元。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作出行政指导。三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实行“阳光政务”。全年公开要闻、资讯、文件、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定民生实事项目、提案建议办理等项目共1612条,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加强了解读,丰富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了解读网络传播效果。

2.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今年,我局新申请开通了“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晋城市场监管抖音平台”及“晋城冷链”微信小程序三个政务新媒体,利用此类平台及时发布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全市系统重大活动及工作成效、市场主体发展信息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便捷获取市场监管各类信息,有效搭建了我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平台,通过影响力和传播力的不断提升,促进更好更有效地履职。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有人做,公开时限要及时的前提下,我们进一步压实了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对市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均在文件起草阶段即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另外,我局还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及市局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的考评检查,按时间节点有序高质完成了相关检查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将“大数据”智慧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列入了市政府“十四五”信息化建设规划,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资金,正在梯次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平台”“12315投诉指挥平台”已投入运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进入调试运行阶段;综合业务、综合执法平台正在建设之中。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对涉及部门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解读虽然更加及时主动,但是仍以文件解读的形式为主,图表解读、动画解读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运用不多。四是在政府信息查询方面还不够便利。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权力清单,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宣传和互动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作用,听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了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构改革后,根据单位职责,我局已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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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