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城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晋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常事务,承担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负责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备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协调、指导、管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公证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选任人民陪审员、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审核上报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各行业调解协会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和司法行政协助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晋城市司法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纳入晋城市司法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晋城市司法局机关
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晋城市法治建设指导中心
二、晋城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1、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一)
2、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二)
3、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表三)
4、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表四)
5、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表五)
6、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表六)
7、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收入征收计划表(表七)
8、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表八)
9、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九)
10、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十)
11、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表十一)
12、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表十二)
13、晋城市司法局2021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表十三)
14、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表十四)
15、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表十五)
16、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表十六)
17、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表十七)
18、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十八)
19、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表十九)
三、晋城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739.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739.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减少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1739.05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95.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市司法行政事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5、转移性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陵川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7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5.97万元。
公用经费178.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6.05%;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安排出国出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2.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2.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78.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9万元,其中:购置空调项目15万元、宪法展览馆建设工程20万元、驻局纪检组采购办公设备1.02万元、办公用纸0.37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4、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