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太行日报:秦先丽的“三步调解法”
1月7日,太行日报2版刊登文章《秦先丽的“三步调解法”》。全文如下。
“调解不是‘和稀泥’,得像医生问诊,先找准病根,再开对药方。”在泽州县高都镇综治中心调解室里,秦先丽指尖划过厚厚的调解卷宗,经她调解的案例曾入选全市重大调解案件,这份荣誉背后,是她在基层练就的调解硬功夫,更藏着基层人民调解员扎根乡土的朴实情怀与维护一方安宁的责任担当。
2020年,秦先丽通过泽州县司法局的招录考试,成为高都镇首批专职人民调解员。“当时就想着,能为乡亲们做点实事,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比啥都强。”带着这份初心,秦先丽一头扎进了基层调解工作,逐渐摸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三步调解法”。
去年3月,高都镇某中学两名学生因琐事引发一名学生意外受伤。事发后,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矛盾一度剑拔弩张。“一方觉得孩子受了伤,对方必须全额赔偿;另一方认为只是孩子间的小摩擦,赔偿要求过高。”接到调解申请后,秦先丽第一时间赶往学校。“未成年人纠纷的调解,既要维护权益,更要修复关系。”
秦先丽的“第一步”是固定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她当即调取校医记录、校园监控视频,走访目击学生和老师,详细梳理事件经过。“调解不能凭感觉,得有实打实的依据,这样才能让双方信服。”她将收集到的证据逐一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第二步是法理相融,讲清责任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秦先丽结合法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家长讲解责任划分,同时考虑到涉事学生均为未成年人,她重点引导家长理性看待纠纷:“孩子们还小,冲动之下犯错难免,咱们做家长的不能跟着激化矛盾,得给孩子做个好榜样。”第三步是情理兼顾,搭建沟通桥梁。秦先丽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先分别倾听双方家长的诉求和委屈,耐心安抚情绪,再创造机会让两家人坐在一起沟通。“受伤孩子家长心里疼,我就陪着她聊,理解她的担忧;涉事孩子家长有顾虑,我就帮着分析利弊,让她明白主动担责的重要性。”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终于放下芥蒂,签署和解协议,赔偿款及时履行到位。
这场成功的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更让秦先丽意识到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在她的提议下,高都司法所联合镇教委启动“法治护苗”专项行动,通过模拟法庭、案例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把调解案例变成法治公开课,让更多孩子懂法、守法,从源头减少矛盾,这才是长久之计。”秦先丽说。
如今,秦先丽的调解故事成了泽州县网格员培训的“教材”,她在讲台上分享的《人民调解经验技巧》,被学员们整理成厚厚的笔记。在她的带动下,秦庄村原支书韩新富等一批“土专家”加入调解队伍,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基层综治格局。
“秦先丽这样的调解员,是基层治理的‘黏合剂’。” 高都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帝感慨地说,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矛盾纠纷往往萌芽于细微之处。“我们在推行三长会商机制过程中发现,专业律师虽能提供法律支撑,但真正走进百姓心里、化解家长里短的,还是熟悉村情民意的人民调解员。而秦先丽的‘三步调解法’,看似简单却藏着大智慧:证据是底气,法律是准绳,情感是温度。”在张帝看来,秦先丽的价值不止于化解个案,更在于她激活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她让群众明白,矛盾不用靠争吵解决。通过她的‘三步调解法’,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从邻里的宅基地纠纷到校园的小摩擦,秦先丽始终保持着接到申请就第一时间介入的习惯。“高都镇的老街上,每盏灯背后都有故事。”秦先丽说,她要做的,就是让这些故事里少些纷争,多些和睦。这抹扎根乡土的调解微光,正与无数同行一道,汇聚成守护基层平安的火炬,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愈发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