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与《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发布《2022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2年晋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应充分提高政治站位,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专门力量,落实制定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为我市“法治政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调研论证,保障公众参与。各相关单位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必须保障公众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要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载体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坚持权责一致,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的,请及时提出说明情况。
附件:1.2022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2022年晋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2022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执行单位 |
1 |
晋城市“十四五”新装备、先进制造业、光机电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晋城市“十四五”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 |
晋城市“十四五”钢铁、铸造、建材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4 |
晋城市“十四五”煤炭煤化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晋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 |
市应急 管理局 |
市应急 管理局 |
附件2
2022年晋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备注 |
1 |
晋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
市城市管理局 |
|
2 |
晋城市“城市、城际、城乡、旅游、镇村”公交线路准入与调整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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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晋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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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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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晋城市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意见 |
市医疗保障局 |
|
6 |
晋城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
市交通警察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