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司法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8-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晋城市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开具部门

审批服务部门

涉及的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

1

献血者和用血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村(社区)

市中心血站

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报销

告知承诺

2

产权证明(无相关证件)

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房管、住建等部门

供电公司

光伏新装

直接取消

3

产权证明(无相关证件)

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房管、住建等部门

供电公司

光伏过户

告知承诺

4

产权证明(无相关证件)

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房管、住建等部门

供电公司

高压用电过户

告知承诺

5

产权证明(无相关证件)

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房管、住建等部门

供电公司

低压居民(非居民)过户

告知承诺

6

企业股东(发起人)信息

市行政审批局

市工信局

(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

—占有登记

部门核验

7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妇幼院等医疗机构、

派出所及民政局

市县税务局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8

家庭住房情况

书面查询结果

不动产交易中心

市县税务局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县税务局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0

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由有资质资质的机构出具

市县税务局

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1

企业在境外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

市、县水务局、有资质的机构出具

市县税务局

企业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2

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

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市审批局

市县税务局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3

纳税困难证明

人民政府

市县税务局

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再提交。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告知承诺、主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替代方式办理。

14

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

公证证明

公证处

市县税务局

纳税人办理个人无偿受赠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属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取消公证要求。有关材料报送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执行。

15

总分机构证明

行政审批局

市县税务局

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时,需提供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以及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总分机构关系证明。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无需由市场监管部门另外出具证明。

16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

应急管理局

市县税务局

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7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交通运输局

市县税务局

城市公交企业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8

专用车证

资源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部门

市县税务局

1.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 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防汛专用车证”)。 2.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9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公安机关、

民政部门等

市县税务局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20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

住建局

市县税务局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21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 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市场监管等部门

市县税务局

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 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22

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


审批局

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非居民)

部门核验

23

在校就读证明(子女18周岁前已经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需提供)

普通高校

人社局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24

营业执照正副本

行政审批局

市金融办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企业设立、变更、退出审批

部门核验

25

上解工会经费证明

申请单位或各级工会

财务部门

市总工会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直接取消

26

社保证明

人社部门

公证处

经历公证

部门核验

27

抚养事实证明

抚养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

公证处

抚养事实公证

部门核验

28

遗赠人家庭成员状况证明

乡镇(街道)、公安部门

公证处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部门核验

29

同意双方在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活动的证明

医疗机构

公证处

传统医学师承合同公证

部门核验

3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市审批局

人民银行国库科

申请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告知承诺

31

金融监管部门、

政府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最新监管报告、审计报告

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人民银行国库科

申请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告知承诺

32

金融许可证

银保监局

人民银行国库科

申请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告知承诺

33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

除企业外的单位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告知承诺

34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派出所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35

宅基地批建证明

乡镇土管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36

有无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房改办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37

养老保障待遇发放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38

社保缴存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39

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40

大病医疗支出

医保局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41

有无车辆情况证明

车辆登记信息

管理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直接取消

42

预售资金存入预售资金

监管账户的证明

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银行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直接取消

43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证明

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银行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直接取消

44

身份证明(身份证)

公安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注销

直接取消

45

商品房无预告登记证明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注销

直接取消

46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民政或公安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注销

直接取消

47

单身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告知承诺

48

单位设立证明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单位缴存登记业务

数据共享

49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直接取消

50

购房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直接取消

51

纳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住房

公积金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数据共享

52

不动产地价认可证明书

银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抵押登记

直接取消

53

死亡证明

民政、公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继承、转移、变更登记事项,原权利人不能到现场申请

申报承诺

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机关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直接取消

55

划拨土地抵押认定证明书

银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抵押登记

直接取消

56

最高额抵押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

银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抵押登记

直接取消

57

标准地项目补充说明

各园区主管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首次登记

直接取消

58

军官证号码变更为

身份证号码证明

部队或转业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申报承诺

59

小微企业证明

统计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申报承诺

60

家庭成员证明

乡镇(街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转移登记

承诺、核验

61

竣工承诺书

乡镇(街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直接取消

62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住建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转移登记

数据共享

63

完税证明

税务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不动产转移登记

数据共享

64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申请单位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直接取消

65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单位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非营业性)(变更换发)

直接取消

66

开锁业法人无犯罪记录

派出所

市公安局

开锁业登记备案

告知承诺

67

开锁业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

派出所

市公安局

开锁业登记备案

告知承诺

68

申请人符合培训要求的证明

培训机构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直接取消

69

死亡注销证明

公安部门

中国联通营业厅

办理手机号码过户、补卡、消户等产权类业务

数据查询

70

身份证变更证明

(变更证明或证件号)

公安部门

中国联通营业厅

办理原证件登记的所有业务

部门核验

71

营业执照变更证明

(变更证明或证件号)

市场监管部门

中国联通营业厅

办理原证件登记的所有业务

数据查询

72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数据查询

73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数据查询

74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数据查询

75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数据查询

76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

数据查询

77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数据查询

78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数据查询

79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数据查询

80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房地产开发资质

数据查询

81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建设殡仪馆、墓地审批

数据查询

82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数据查询

83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升放无人驾驶、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数据查询

84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渔业捕捞许可

数据查询

85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

数据查询

86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数据查询

87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饮用水供水单位许可

数据查询

88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广告审查

数据查询

89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数据查询

90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取水许可

数据查询

91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辐射安全许可

数据查询

92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粮油仓储单位从业备案

数据查询

93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洗染企业备案

数据查询

94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备案

数据查询

95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数据查询

96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数据查询

97

药品经营许可证

(总部和零售门店)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数据查询

98

营业执照

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晋城市城市

管理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材料、占道施工审批

部门核验

99

出院证(诊断证明书)

医疗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

直接取消

顺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

流产、引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核准支付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100

配偶未就业证明

人社局

市医疗保障局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申报承诺

101

婚姻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顺产、剖宫产、流产、计划生育措施待遇核定

申报承诺

102

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因战因公至残证明、病例证明

公安部门、单位或原部队、相关机构或原部队、医疗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

直接取消

103

身份证明、服役证明

公安部门、原部队或地方人武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直接取消

104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直接取消

105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直接取消

106

身份证/营业执照

业务入网/变更类

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