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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联系最密切,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据初步统计,乡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20余项,涉及交通、住建、环保、应急、国土、农业、水务、畜牧、林业等多个领域。然而,在历时半年多的实践中,受基层在编人员紧张、矛盾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无执法经营等因素影响,乡镇执法队伍暴露出诸多问题,面对许多违法问题,乡镇“不会执,不敢执,不想执”,根本开展不了执法工作,存在着极大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

一是乡镇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乡镇执法人员混岗现象问题突出,多数乡镇既没有机构,也没有专职执法人员,根本无人负责日常的执法巡查,执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是乡镇执法能力欠缺。乡镇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比如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原先属于国土执法范围,此次下放至乡镇,但是并有划转相应的人员,完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专业性强,判定是否为占用耕地,需要通过GPS专业仪器实地定位后,与图斑进行比对确定。目前,乡镇既没有GPS定位仪,又无图斑数据库,也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不具备开展实地执法检查的技术条件。

三是乡镇执法装备缺乏。部分乡镇办公经费紧张,缺乏与执法相匹配执法仪、制服、车辆等必要装备及办公场所,无法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四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与乡镇执法配套的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监督举报等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制约乡镇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执法改革,切实让乡镇执法权限真正“能执法、执好法”,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明确牵头部门或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

二是设编设岗。乡镇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每个乡镇在编在岗的专职执法人员不少于5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开展执法、巡查等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市、县牵头部门或领导小组每年对乡镇执法人员的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依法规范执法;

四是统一执法装备。全市统一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规范化标准建设,配备统一服装、佩戴执法证件、配齐执法车辆、专业执法仪器等,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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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司法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回复

崔桃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市已于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局长任组长的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专班。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坚持“突出重点、攻坚难点、解决堵点”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我市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印发了《关于推进晋城市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六县(市、区),为加快推进改革制定了施工图、路线图。二是建立了“周调度、旬总结、月汇报”的工作调度机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步调统一。目前,阳城县已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泽州县两次开展了走访调研,其余县(市、区)改革工作也已有序推进。三是高平市作为全市乡镇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目前已初步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3个机制(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快速响应机制)、3个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6种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模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乡镇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乡镇执法能力欠缺等问题,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步伐。我局拟于5月中旬,在高平市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二是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目前全市共有584名乡镇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但部分乡镇仍然存在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混岗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与各县(市、区)沟通协调,将各乡镇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调剂到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并督促各乡镇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但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尽快考取证件,从而推动各乡镇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我局将赴六县(市、区)开展“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培训,并在5月份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政处罚法“每日一题”答题活动,以及通过每月一期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等方式,让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法律知识补给,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因地制宜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感谢您对我市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能,继续加强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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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2033636

晋城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