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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加强规范性制度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优化营商环境,在持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心打造“晋心服务”政务服务品牌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我们还关注不够,存在一些短板。当前,我市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有些政策的落实,缺乏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仍存在审批相对繁琐、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统筹协调不充足,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不够,信息共享不及时,特别是在解决个别企业经营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上,还存在“推脱绕”现象,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措施不够有力;市场秩序不规范,部分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

建议全面清理法律法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清理不合时宜, 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规范性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程序性条例、规则建设,依法保障经营主体之间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要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做好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市场主体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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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回复

黄孝武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规范性制度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理念,以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指引,以“促进依法决策、推动规范执法、提供全面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方面,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底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规范性文件和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全面清理,并最终形成《晋城市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清单》。《清单》共包括“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目录”三部分内容,清理文件共计80件;二是多次开展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避免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确保法制统一。

(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专栏,将市直27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六县(市、区)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信息、清单流程图、服务指等各类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二是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点工作按阶段、分事项列出明细,督促各县(市、区)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工作推进会,联系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负责人参会,布置专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实处。三是出台《晋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1〕8号),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三)行政复议方面,一是通过利用司法局网站、晋城在线、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方式、举办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宣传,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开通网上行政复议通道,将网上办案系统与“晋来办”链接,便于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三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行政复议函、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手段,推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倒逼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

(四)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一是推进三大平台融合我市开展了四级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围绕“12348”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公众通过PC端或移动端可获得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了“7×24”小时值班机制,选聘28名值班律师参与热线值班,群众随时随地拨打“12348”,都可获得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方面我市开通了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实现了法律援助“一窗受理”“一次办理”。实行了案件跟踪制度,回访率达到100%。成立了我市第一家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站(晋控装备联络站)。三是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方面。我市公证行业推出了十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长效机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对民营企业需要办理的产权转让、以抵押担保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借款以及委托书公证,优先受理,预约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等问题,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紧紧围绕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规章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并邀请省、市有关法律专家就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一线人员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从而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加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采取调整完善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建讲师团并针对性研究制定执法培训课件,下沉乡镇(街道)开展“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培训,以及通过每月一期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等方式,让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法律知识补给,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能,继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领 导 签 字:

承 办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2033636

晋城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