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司法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1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矛盾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各种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拆迁纠纷、劳务纠纷、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影响。这些矛盾纠纷一旦形成诉讼案件也给人民法院增加巨大司法压力,增加司法成本。为此,为加快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深入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多层次、多行业、多领域、标准化新时代调解网络体系势在必行,而人民调解以其贴近基层、全程免费等优势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我市按照省厅要求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需要,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晋城市人民调解协会。在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商(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建议:

1、将人民调解列入公益宣传范围,由财政统筹解决公益宣传经费,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

2、建立人民调解协会运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协会承担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研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人民调解员培训、重大调解案件沟通协调等多项重要工作,是否完全发挥作用对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平稳化解有重要影响。而人民调解协会会员主要来自最基层的人民调解员,收入微博甚至是无偿服务,无法收取会费,致使协会经费严重缺乏运行困难。建议将人民调解协会组织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市级人民调解财政预算,也可由财政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基数,承担5-10名调解工作人员费用,由协会公开招聘使用。

3、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资金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由市人民调解协会配合市司法局对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调解组织由财政给予每年1-2万元资金支持,以保障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能正常发挥作用。


————————————————————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187号提案的答复

毋晋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推进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1、将人民调解列入公益宣传范围,由财政统筹解决公益宣传经费;2、建立人民调解协会运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3、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资金支持。

 针对上述内容,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01. 目前,市司法局每年列出约45万元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与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合作用于调解宣传工作。

02. 人民调解协会作为社会团体能否列入财政保障,协会成立时,市司法局也向财政等部门咨询协调过,均未获得支持。协会成立后,市司法局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向协会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来支持协会的工作。

03. 自2020年起,为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市司法局出台了《晋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系全省首个在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落实“以案定补”的市,对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弥补了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不足的问题。两年来,已经发放“以案定补”资金65550元,优秀案件奖励64900元,共计130450元。

感谢您对人民调解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