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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关于充分发挥新形势下行业调解组织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1869个,人民调解员6900人,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我们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当前,各种矛盾风险的突发性、关联性增强,复杂性、敏感性加剧,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网络安全风险日益加大,疫情衍生风险多重叠加,经济金融风险复杂多发。行业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风险具有专业性、前置性,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发挥行业调解优势,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建议:

一是增强行业调解工作的预见性,增加研判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将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和特殊区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扎实推进行业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各行业调解人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及等级评定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行业调解进社区(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幼儿园)、进医院、进景区、进车站、进机场、进宗教场所、进市(商)场、进厂矿等十进活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是切实解决专业调委会建设及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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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新形势下行业调解组织作用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晋城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实践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持续筑牢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已形成以77 个镇(街)调委会为主体,以1709个村(居)调委会为支撑,以2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基础调解组织体系的基础上,狠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7个,居全省先进行列。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协作,不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发展,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推进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中共晋城市委平安晋城建设领导小组社会矛盾化解专项组的平台,主动与组长单位市中级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并由专项组下发了晋市平安矛盾化解组(2020)3号文件,督促各成员单位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走出去,与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消费者协会等沟通协调,推进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14个。涉及范围包括保险、医疗、婚姻家庭、建筑装饰、文旅、交通事故、婚嫁服务等行业,共有调解员200余名,这些行专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的综合能力。我局于2021年举办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初任培训班,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纳入每年例行综合素质及业务培训范围。今年6月24日至30日组织人民调解员赴浙江大学进行能力提升专业培训。鼓励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目前,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有1名一级调解员,6名二级调解员,5名三级人民调解员,7名四级人民调解员,有力提升了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加强保障,充分发挥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积极作用。2020年我局印发了《晋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成为全省首个落实了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以案定补”制度的市。三年来,已经发放“以案定补”资金106550元。激励机制的落实有力调动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2年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化解纠纷2629件,占到了全市化解数的三分之一,调解案卷的装订也得到了质的提升。今年,我市人民调解协会还积极引导,将在近期成立心理咨询调解委员会,弥补调解工作的空白。

今后,我们将继续引导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动发挥作用,延伸服务触角,同时加强经费保障力度,维护调解员权益,切实了解并解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晋城品牌。

再次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