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能力的建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联系最密切,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据初步统计,乡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20余项,涉及交通、住建、环保、应急、国土、农业、水务、畜牧、林业等多个领域。然而,在历时半年多的实践中,受基层在编人员紧张、矛盾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无执法经营等因素影响,乡镇执法队伍暴露出诸多问题,面对许多违法问题,很多乡镇“不会执,不敢执,不想执、不能执”,根本开展不了执法工作,存在着极大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
一是乡镇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乡镇执法人员混岗现象问题突出,多数乡镇既没有机构,也没有专职执法人员,根本无人负责日常的执法巡查,执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是乡镇执法能力欠缺。乡镇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不具备开展实地执法检查的技术条件。
三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与乡镇执法配套的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监督举报等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制约乡镇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执法改革,切实让乡镇执法权限真正“能执法、执好法”,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明确牵头部门或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
二是设置执法专岗。每个乡镇在编在岗的专职执法人员不少于5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开展执法、巡查等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市、县牵头部门或领导小组每年对乡镇执法人员的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依法规范执法。
————————————————————
关于市八届人大会议第245号建议的答复
崔桃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市司法局作为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坚持“突出重点、攻坚难点、解决堵点”的工作思路,在我市开展了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截止目前,我市6县(市、区)7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同时推动77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全部成立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6县(市、区)全部公布实施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77个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明确执法编制743人,配备取得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776人。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已按照执法清单内容,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了执法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要做法
(1)坚持明责确权,厘清乡镇(街道)执法依据。一是明确法定执法事项。一是公布了《晋城市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涵盖法定执法事项33项。6县(市、区)按照《清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别梳理制定了本地的《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基本依据。二是根据省政府发布《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推动各县(市、区)于2022年12月前全部制定了《乡镇(街道)执法事项赋权清单》(城区20项、泽州县55项、高平市55项、阳城县47项、陵川县55项、沁水县55项),进一步厘清县乡(街道)执法边界和责任关系。
(2)注重建章立制,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制。一是推动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乡镇综合行政文书格式范本》、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和执法流程图等,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二是推动各县(市、区)全部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参考)》,就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内容提出了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确保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协调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乡镇(街道)与相关部门间案件移送、相互告知、联合执法、争议协调、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衔接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水平。一是77个乡镇全部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全市共配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743个,实际配备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776人,初步实现了定编定岗,专人专用。同时共配备执法车辆76辆、执法记录仪473台、制服583套,保障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市县两级先后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专题培训9次,围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内容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线上资源优势,于2022年5月、10月在“晋城法治宣传每日一题”公众号上开展了两次乡镇(街道)执法专题答题活动,并依托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平台每月开展一期线上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下一步的工作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健全协作机制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要求乡镇(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裁量基准、评议考核、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开展业务实操指导。持续探索“下沉包联”机制,坚持从能力短板破题、精准培训解题、执法效果验题,坚持一人一清单、一事一方案、一步一指导,在下放职权规范性指导、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跟踪评价等方面下功夫,将县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经验转化为乡镇(街道)执法有效“动能”,着力构建懂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真正解决乡镇(街道)“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
三是推进办法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大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严把程序关,未经征求企业意见的涉企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加强《晋城市涉企政策制定办法》宣传,督促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引起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质效。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清理的基础上,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调研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严格落实《晋城市涉企政策制定办法》,涉企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及其法律顾问进行通报,及时反映全市总体工作状况,促使各级各部门引起重视。
感谢您对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