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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124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5-06-2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的建议

我国对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出台有很多相关政策进行扶持。从调研得知,我市中小微企业在能享受到的法律服务资源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有限,经营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尤其是疫情过后,我市中小微企业更是面临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多措并举保障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合理规避风险,保障其健康平稳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主要问题

(一)中小微企业难以保障自身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一是自身法律认知有限。部分中小微企业创业者自身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很难认识到其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很难预估自己在创办、经营企业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二是基本不会组建专业法务团队。中小微企业运营资金有限,主要用于企业经营,没有组建专门的法务团队,也没有足够资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三是会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合法权益。

(二)中小微企业很难享受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服务范围有限,难以涵盖中小微企业。以晋城市为例,目前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万企联万会等等,这些服务更多的是为村(社区)、村民(居民)服务,对于所在地区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则很少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方式也大多仅限于提供咨询服务,而入企宣传、培训、法治体检、诉讼等等基本不涉及,不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二是法律服务团队与企业的匹配度不高,且将中小微企业排除在外。以晋城市司法局推动的万企联万会为例,该项措施旨在帮助全市企业匹配相应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法律团队匹配的企业很多已经不存在,或者是“僵尸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又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匹配。同时,该项举该项举措规定的服务对象,并未将中小微企业包含在内,且没有经费支持,以至于很多中小微企业没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中小微企业无法享受政府法律援助。以山西省出台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例,明确规定是为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因此,山西省内注册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困难,涉及诉讼的,无法申请法律援助。

二、相关建议

(一)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常态化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可以考虑在我市的区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中小企业服务局设立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备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审查合同等服务,同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等配套服务工作,形成法律助企惠企长效服务机制。一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在创立以及运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共性的、常见的法律问题,编造成册,并进行宣传,既可以提高创业者的法律意识,降低创业风险;又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二是针对不同中小微企业的个性问题,按需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如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等等,并对企业咨询问题进行追踪服务,彻底解决企业难题。

(二)建立一企业一法律顾问制度。借鉴各地实施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一企业一法律顾问。可以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度融合,让法律顾问在服务村委、社区以及群众的基础上,为所在社区(村)的企业提供常态化、专门性的法律服务。由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入企宣传、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等系列法律助企服务行动。纠治排查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争议解决、劳动纠纷调处等难题,让企业纠纷化解在“厂门口”、企业矛盾解决在“工作地”。同时,针对村居法律顾问面向企业开展的相关法律服务,应制定合理化的补贴标准及时发放,以便调动村居法律顾问主动深入企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三)建立中小微企业涉诉法律援助制度。建议晋城市中小企业局参考借鉴浦东新区的《浦东新区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相应规定,为中小微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并建立企业专业法律人才库,为企业诉讼案件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确保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也能够同样的享受到法律帮扶。

建议清单1: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常态化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建议清单2:建立一企业一法律顾问制度

建议清单3:建立中小微企业涉诉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