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1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晋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在本市工作或生活,年满二十五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选聘之列。

三、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受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三)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监督线索;

(六)承担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及定向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晋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将申请(推荐)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市司法局邮箱jcssfjxzzfzhk@163.com 

(二)审核确认并公示

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自荐人员、单位组织推荐人员和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

(三)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并发布聘任公告公示监督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选聘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聘任(不超过两届);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市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应当公平公正,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行政执法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356-2033636

附件:晋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docx


  

晋城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