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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收集市区废旧电池和废旧含汞光源服务项目 自行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收集市区废旧电池和废旧含汞光源服务项目

自行采购比选公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收集市区废旧电池和废旧含汞光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收集市区废旧电池和废旧含汞光源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现有252个废旧电池收集点以及100个废旧含汞光源收集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入库管理工作,按照城市建成区发展要求对新增点位收集设施进行安装,对旧有收集点进行日常巡查和破损维修,并将收集的物品运送至指定有毒有害垃圾贮存库。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公司要求: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垃圾收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收集服务项目不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方面的硬性要求)

2、车辆要求:应有专用运输工具,主要为国六汽油机动车或国五柴油货车或节能电动运输车

3、人员要求:2名驾驶员,3名或以上收集、安装人员

4、物资配备:包括收集、安装过使用的专业工具等

5、收集周期:定期巡检,要求对全市所有已安装点位每月覆盖1次。

6、台账记录:健全收集、入库和巡检台账,记录完善。

7、服务期: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在2022年—2024年范围内,当年验收合格后第二年、第三年可以按第一年中标价同成交方续签合同

8、报价要求:此项目报价包括专业人员经费、人工费、交通运具费用、专业工具明细及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内容,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其报价将被拒绝。

9、交易地点:采购人指定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准备明细、服务方案、管理组织及制度、人员配置计划等资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比选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地点: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604室)

报名提供资料:上述服务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8月22日(8月20日、21日属非工作日不计算报名时间)

联系人:赵峰

电 话:0356—2038600

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固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