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8/2018-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2月09日 |
标 题: |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水计〔2017〕29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7日 |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17〕456号),现将2017年第四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资金计划1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市级主管业务部门备案,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杜绝截留挪用等问题。计划下达后,要抓紧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抗旱减灾效益。年度计划完成后,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水利厅财务处、省防办、市水务局计财科及市防办。
附件:2017年第四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资金计划表
晋城市水务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