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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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8/2021-001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晋城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分组名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晋城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分组名单

发布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晋市水〔2021〕101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电〔2021〕22号),我局制定了《晋城市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防汛抗旱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电〔2021〕22号),我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及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全市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防汛抗旱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强化重大风险隐患辨识,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此次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是:(1)水利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建(除险加固)水库、河道治理、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度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度汛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行为;(2)水库(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情况,特别是调度运用方案的制定、审批及调度运用管理等情况,水情预测预报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等工作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情况,管护人员日常巡查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汛情及灾情报告制度、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3)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4)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村庄、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市内涝易发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

从即日起至7月10日。采取企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市、县水务局业务科室全面检查,局领导综合督导检查,专家技术支持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各企业各单位要对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条逐项全面自查自改。

(二)业务科室全面检查。各业务科室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标准和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对本级监管的企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下级监管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三)局领导综合督导检查。对分包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水务局检查分组名单附后)。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根据工作实际,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清醒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水务局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负责对市级直接监管企业(单位)排查整治工作;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内的风险隐患排查负总责,全面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层层落实检查责任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风险底清数明、清仓见底。

(二)深入细致排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应排尽排。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

(三)逐级审核承诺。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结果签字确认后上报;各县(市、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结果签字确认后逐级上报,对直接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逐级作出签字承诺,对安全责任履行是否到位逐级做出签字承诺。

(四)坚决整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重大隐患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于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六)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到7月10日,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实行每日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检查组每周五10时前向局安全中心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三个清单”落实情况;于6月30日10时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结果和“两个承诺”;于7月14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总结。


附件:晋城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分组名单









附件:

晋城市水务局防汛抗旱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焦林林,成员:庞宇林  史小鱼

负责检查陵川县

第二组 组长:樊武斌,成员:王锐亮  索岩松

负责检查城区、局属单位

第三组 组长:李  英,成员:李慧清  张建兴

负责检查沁水县

第四组 组长:刘晓卿,成员:司军利、程闯胜

负责检查阳城县

第五组 组长:曹开幸,成员:王子林、王  颢

负责检查泽州县

第六组 组长:张仰续,成员:戴宏胜、贺晋林

负责检查高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