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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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8/2023-000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标      题: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城市水务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城市水务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晋市水〔2023〕47号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

晋城市水务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节水晋城建设,依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水节水〔2023〕112号),我局制定了《2023年晋城市水务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扎实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晋城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9日        


2023年晋城市水务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晋城实施细则》和《山西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实施方案》为统领,深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工作,严格用水总量和水资源消耗强度控制,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推进节水典型示范,加强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打好晋城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为全方位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市级节水工作重点

1.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组织召开市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各成员单位年度节水工作职责任务,持续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协同推进国家节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和2023年工作要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节水行动阶段性总结工作。

2.严格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严格实行市、县两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强化节水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23年度全市控制目标为:用水总量控制在4.72亿立方米以内,其中非常规水源最小利用量在0.36亿立方米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6.4%和7.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8。

3.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深入落实《黄河保护法》,按照《山西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实施方案》和《晋城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落实2023年度60项任务清单,细化抓落实举措,持续推进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对标达标,深度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强化节水评价工作,完善节水评价台账。在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开展节水评价,强化用水定额执行和应用,从严从细把好审查关,加强节水评价监督管理,完善节水评价台账。

5.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发挥节水典型示范作用。坚持典型示范引导,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各用水单位积极创建申报节水型单位,评选一批节水型企业、机关单位等,促进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和废污水资源化利用,推选优秀单位参与国家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评选。遴选节水典型案例,引领带动各行业节水行动走深走实。2023年,完成90%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推荐1家开发区(园区)参加省级节水型园区的评选工作。

6.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管理创新。发挥节水服务平台作用,重点在公共机构、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灌溉等领域,大力推动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指导各县(市、区)拓宽节水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建设,培育节水市场,促进节水管理创新。

7.完善节水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提出2023年专项考核中节约用水考核细则。将常规节水工作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与节水考核挂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8.强化节约用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做好2023年度用水计划的分解、下达及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及时更新,应纳尽纳,督导辖区内各县(区、市)做好计划用水核定下达工作。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巩固计划用水全覆盖工作成果。编制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年报,加快推进节水信息化建设。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督查等方式,重点在用水定额对标达标、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节水投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节水任务落地见效,对节水工作安排布置滞后、推动落实力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视情况进行通报、督办或约谈。

二、各县(市、区)节水工作重点

9.专题研究节水工作,开展节水行动方案实施评估。各县(市、区)水务局要紧紧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将贯彻落实节水政策措施列入局党组会议题专门研究,全力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晋城实施细则》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要抓紧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三年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于5月底前报市节水科。

10.发挥节水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任务清单。各县(市、区)水务局要主动扛起辖区内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召开节水联席工作会议,全面掌握各成员单位的节水行动进展,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实现节水管理效能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应于4月底之前将制定的2023年度节水工作要点文件报备市节水科。

11.持续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各县(市、区)应将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等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中,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管理,推动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并按季度向市节水科报送用水总量及强度指标控制完成进度。

12.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实现万方以上工业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加强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用水户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制度,认真核定用水计划,不得出现超定额下达计划情况。要积极协调城乡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年用水量在1万方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工作,并建立计划用水动态调整、超计划(定额)预警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管理工作台账,积极建立电子化台账。各县(市、区)应于3月底之前将本年度计划用水台账报备市节水科,并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底之前报送计划用水台账的变更情况。

13.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台账登记及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继续在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开展节水评价,提高评价报告审核质量,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关口。要进一步健全节水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用水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用水。要继续完善登记台账,掌握节水评价工作进展动态,强化事前参与、事后监管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底之前向市节水科报送上季度县级节水评价登记台账。

14.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各县(市、区)要对照《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

15.大力推动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激励政策,在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公共机构、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农业灌溉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加强项目服务对接和跟踪,促进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实施,带动更多的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节水工作。至今年年底前,泽州县实施1项以上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并将实施合同情况及时报市节水科。

16.加大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二个方面的节水载体创建工作:

一是节水型企业创建。各县(市、区)要加强已列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用水户监控名录的单位管理,对名录中的高耗水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安排,督导其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各县(市、区)应于4月底之前报送本年度节水型企业创建方案,9月底之前完成县级创建工作,并择优将其中管理制度完备、用水指标先进的企业报送市水务局、市工信局,每县至少推荐1家企业参加省级节水型企业的评选工作。12月底之前,将各级节水型企业信息录入水利部节水载体管理系统。

二是节水型单位创建。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同级党政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对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全方位开展节水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改进用水设施,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将80%以上的县级公共机构创建为节水型机关单位。各县(市、区)于4月底之前报送本年度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方案,11月底之前,完成创建和命名工作;12月底之前,将命名的机关单位信息录入水利部节水载体管理系统,并将验收汇总报告报送市节水科。

17.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大力推进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指导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摸清本地区各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矿坑水、雨水集蓄利用等废污水资源及利用状况,在节水评价和计划用水管理中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积极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利用量不得低于年初分解的目标任务。同时,高平市尽快启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程建设,扎实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有效支持区域再生水利用效率提升。

18.加强节水监督管理,依规查处违规用水行为。各县(市、区)要把节水强监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之上,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以问责为抓手,加大节水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对计划用水户的监督检查和重点用水单位的对标达标,实地查看用水单位计量设施和节水器具、原始用水台账和水平衡测试结果,对于超计划用水和违规用水行为依规分类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整改问题清单,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制定针对性措施,按期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完善合规用水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节水部门要以深入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普及《黄河保护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和节水政策相关知识为节水宣传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节水主题宣传,及时报道节水重要政策、重点行动、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效;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牵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节水“大宣教”工作格局,推动节水宣传教育实现系统化、常态化、社会化。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举办纪念《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施行十周年节水主题宣传活动,传播节水政策呼声;组织开展2023年“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等部门持续开展青少年节水护水公益系列宣传活动,带动相关部门开展节水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四进”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制作节水公益短视频,动员公众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发挥“节水大使”宣传和代言作用,努力将节水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的全过程。把各类媒体节水报道稿件数量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节水考核细则中,各县(市、区)要建立节水新闻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向市节水科报送1篇以上新闻稿件和宣传素材。

四、强化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节水管理水平提升

各级节水部门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节水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落实到节水工作的每一环节中,推进节水领域廉洁文化建设,真抓实干,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和担当创新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治水管水水平,助推晋城高质量发展。


附件:1.各县(市、区)2023年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2.2023年度县(市、区)主要建设任务名单



附件1

各县(市、区)2023年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县别

用水总量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亿立方米)

其中:非常规水源最小利用量

全市

4.72

0.36

6.4%

7.8%

城区

0.76

0.067

3.5%

3.0%

沁水县

0.59

0.04

3.8%

2.4%

阳城县

0.96

0.037

6.5%

7.8%

陵川县

0.24

0.007

6.8%

8.2%

泽州县

1.15

0.029

6.5%

7.8%

高平市

1.02

0.18

6.4%

7.8%

注:表中用水量降幅均为对比2020年的累计降幅。


附件2

2023年度县(市、区)主要建设任务名单

县别

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再生水配置试点工程

泽州县

新增1个以上


高平市


实施项目1个以上

合  计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