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B类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
建议的答复
马海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水务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全市河流治理管理工作中,加强农村中小河流治理,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1.扎实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清河行动”,河道“清四乱”(乱堆、乱占、乱采、乱建)工作专项行动,河湖“四乱”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投入资金1837万元,排查整治河道垃圾及违章堆积物26.17万方,阻水林木和高秆作物201亩,违章建筑268方,326处“四乱”问题和45处碍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2.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相继完成了端氏河河道治理工程、县河沁水段河道治理工程等10余项河道治理工程,
有效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保障了河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2024年,以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为重点,投资6亿余元,实施芦苇河沁水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中村河河道治理工程、县河上游沁水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工程。工程设计中,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因地制宜,在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的同时,采取堤坡面绿化、生物措施等进行生态治理,还河以自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3.开展水系连通试点建设。启动了阳城县和沁水县的水美乡村申报工作。主要以“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为引领,贯通沁河、郑村河、半峪河、芦苇河、获泽河、涧河等河流廊道,在郑村镇、嘉丰镇、润城镇、八甲口镇等集中连片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禀赋、水文化底蕴、水治理成效、水生态景观、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投资7亿元建设“互联互通、丰枯互济、旱涝调适、生态涵养”的乡村水网,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营造亲水空间,描绘“水美人和”新画卷。
4.实行部门联动,共创水清岸绿幸福河。市发改、国土等部门积极推进“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古堡活化利用、交通网络提升、产业优化升级等工作;水利部门实施了中小河流治理和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住建部门实施了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及清水复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同时,市河长办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出台了《晋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晋城市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全市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1705名、河湖警长1532名,形成了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的“两长治河”管护模式。市河长办、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水利、国土、环保各部门加强河湖信息共享和河湖治理方式的沟通,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2019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1件,维护了良好的水势秩序。
5.多措并举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河湖管护涉及千家万户,全民参与是根本。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众爱河惜河护河。采取了护河、爱河宣传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发动党员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工青妇代表,学生、企业、群众、社会组织等全市各界志愿者,形成全民参与的行动热潮。
河道治理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系统性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结合晋城实际,把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和推进。一是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推进全市沁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进度,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升河道行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二是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继续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工建设沁丹河流域河湖生态复苏工程14处(包括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治理3处、沁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8处、丹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3处),持续改善河湖生态面貌。三是开展水美乡村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投资,实施阳城县(国家级)和沁水县(省级)水美乡村,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四是推动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西省第02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河长+”部门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着力构建“河长领治、部门联治、上下齐治、全民共治”河湖管理新格局。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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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水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