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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2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A类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205号提案的答复

宋俊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水库运行管理能力 建设智慧水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开展水库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一、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4号)和《山西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安装完善全部88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陵川县共有小型水库21座,截至2023年5月,陵川县已完成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5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2025年年底前陵川县将完成剩余1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16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届时,将根据全省统

一规划设计,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监测平台,实现水库安全

在线全程监控,为落实水库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基本实现水库信息化管理。

二、近年来,陵川县通过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水资源利用保护中心对2座中型水库和7座小型水库进行集中管护,3座小型水库由国有水电站企业管理,其余11座小型水库采用河(湖)长制综合平台进行管理,巡查人员通过“山西省河(湖)长制”手机APP打卡巡库,每座水库1人,每月300元,每年共39600元,巡查经费由河湖长制经费予以解决。除此以外,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水库的管理和日常维护。按照管辖权限,陵川县水库管理人员经费不足部分由陵川县筹资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督促陵川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进一步提升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按照《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4号)要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后年度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最低标准为小(1)型水库8万元、小(2)型水库4万元。市、县两级承担比例应分别不少于1/4,各级财政资金落实后,如有不足,县级负责兜底。2012年以来,陵川县申请水库维修养护经费主要有中央、省级资金两部分,2023年新增加了市级维修养护资金。考虑到陵川县为贫困县以及财政困难等实际情况,近年来我们在下达资金时对陵川县予以倾斜。2023年全市中央、省、市三级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分别为729万元、233万元、126万元,陵川县分别为202万元、60万元、32万元,占比28%、26%、25%。今后,我们将充分考虑陵川财政收入少的实际情况,在申报中央、省、市级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时,继续加大对陵川的倾斜力度,确保水库得以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范围”之规定,我们将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县级维修养护资金,确保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视频监控设备稳定运行,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感谢您对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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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水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