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TA0172号提案的答复
B类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TA0172号提案的答复
张艳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福祉的重要民生工作。多年来,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在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饮水解困、饮水安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多个阶段的建设,我市农村饮水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近年来,通过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建和置换水源、配套消毒和水处理设备、新建或更新供水管网、新建或维修蓄水池等工程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供水水源保证率、水质合格率、供水保证率和方便程度。
为满足农村群众用水需求,市级水务部门积极规划农村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前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选择水质良好、水量丰富的稳定水源作为工程水源。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每年水质检测要做到全覆盖。针对部分县区硫酸盐、硬度较高的情况,在工程周围没有较好水源的情况下,配备相关水处理设备解决水质问题。
目前我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绝大部分已经供水到户,零星村庄由于水源稀少或地质等因素设置了集中取水点,这部分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每年也要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为做好农村供水保障监管工作,市级水务部门严格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指导思想,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有关建设程序和国家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效发挥效益。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市级监管职责。县级是组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的主体,同时乡(镇)、村两级也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多年来,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了有效的建设管理机制,今后结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将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市农村供水工程主要分为三级管理,一是县级水务部门直接管理,二是设立乡镇管理站管理,三是村级管理。近年来,我市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3+1”标准化管理,其中县域统管是重中之重。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基本成立了专业化公司,但管理范围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饮水水质,市县两级水务部门深化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水源保护,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二是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安装,规范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2023年开展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农村千人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应配尽配率达到76.32%,千人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应配尽配率达到50.36%,2024年千人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配备率将达到100%。三是全面开展水质巡检,规模化供水工程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污染源情况,采取差异化检测指标和频率,合理确定应检测指标项,做到检测全覆盖;分散供水工程以村为单位,合理确定样本量,适时抽检。四是落实农村饮用水水质风险联防联控,定期共享水质信息,联合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近期,省水利厅正在组织编制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我市各县(市、区)积极参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规划了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及智慧水务平台,并大力推进县域管理专业化管护,切实推动农村供水建设和管理向“区域集中、精细管理”转变,提升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服务水平,一是市、县级水务部门定期在当地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公布“三个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供水服务及投诉电话,接受和处理老百姓的用水诉求;二是近年来市水务局对县级水务有关人员及乡镇以上水管员或水管站长进行培训,县级对全县农村饮水“三个责任人”和管水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水管员的业务素质水平;三是发放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宣传安全有效的用水节水知识。
下一步,全市将以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为补充,加快配备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县域统管机制机构,促进我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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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水务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