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2021〕163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现将《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条例规定,如不符合,提出调整建议;
(三)政策措施出台后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是否产生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如产生,提出调整建议;
(四)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对政策措施实施的影响;
(五)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六)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质量以及学习培训宣传等;
(八)利害相关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
(九)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四、评估方式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评估,分类分步定期开展,形成评估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委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评估成果
评估成果作为本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