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拦河闸(坝)工程改造规划。指导编制全市水库、拦河闸(坝)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全市调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市管调水工程、水库、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市级河长交办的工作。督促市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各地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市级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市级、指导下级河长制考核工作。
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大纲和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 责 人:陈 宇
办公电话:0356-2036731
办公地址:泽州路1195号2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