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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由市统计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前进路1428号晋城市政府办公西区北楼三楼;邮编:048000;电话:0356-2566255;电子邮箱jcstjj@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底,市统计局共公开信息450余条,其中,《厚积能源保供家底推动消费结构优化》、《经济运行稳进向好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加速布局“6+3”特优农业产业 有效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题报告40多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定《晋城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流程机制》,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认真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依法依规办理公开申请9件,答复率100%。其中1件不属于市统计局的公开职责范围,市统计局从申请人实际出发,告知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获取,为申请人提供了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统计局严格按照规定范围,规范发布内容,及时、详细地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并依照制度和程序严格审核,杜绝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平台建设与机制建设“双管齐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在与公众交流的过程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工作之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工作之中。机制建设也及时跟进,保障平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交流顺畅进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的种类还不够齐全。为了不断满足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日益扩大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需求,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提高统计信息公开的质量,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统计信息,提高统计信息的知晓率和宣传度,积极发挥统计服务决策的作用,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统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