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局本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退役安置科、优待抚恤科共5个内设机构;局本级行政编制12人。
纳入退役军人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晋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19人;晋城市军休褒扬服务中心,编制16人;晋城市荣军康复医院,编制59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756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04.86万元和单位资金2258.9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35万元、转移性支出121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4.86万元,比2021年增加 773.98万元,增长14.59%,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主要为2022年安排双拥边海防共建资金500万元、双拥一条街建设资金158万元、双拥主题公园二期资金75.81万元及其他项目资金增加。
1、2022年基本支出1647.85万元,比2021年增加155.99万元,增长9.5%,基本支出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原因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有新增人员,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37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7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22年项目支出3657.01万元,比2021年增加527.99万元,增长14.8%。原因主要是2022年安排双拥边海防共建资金500万元、双拥一条街建设资金158万元、双拥主题公园二期资金75.81万元及其他项目资金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9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0.37万元,原因主要是2022年新增驻村人员办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退役军人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85.01万元。由于本部门部分项目为涉密项目,此处不做具体公开。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其他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2辆,原因是报废2辆。
2、房屋情况:晋城市退役军人部门的房屋情况主要是市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褒扬服务中心和市荣军康复医院的办公及业务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七、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严格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晋市财综〔2021〕58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晋市财综〔2022〕1号)执行。
(二) 其他
无另需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