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440号 提案的答复
王晓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晋城市退役军人提供优惠就医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退役军人就医的相关政策
(一)残疾退役军人
2023年2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就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医疗优待进行了明确。2023年8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等6部门也出台了我市的《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二)优抚对象
这里的优抚对象指的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024年4月,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坚持待遇与贡献匹配、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优抚对象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其中,优抚对象在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门诊诊察费、检查费、手术及麻醉费等优惠进行了明确。
二、晋城市好的做法
在我市,公立医院严格按相关政策落实优抚对象优惠、优待、优先政策,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
市人民医院在严格落实军人优先服务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丰富拥军服务内容,精心推出“四免”“四优”“四专”“四享”一站式拥军医院服务。旨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全程、全方位的优质医疗保障,构筑健康“避风港”。
晋城市外伤骨科医院门诊检查费优惠5折,住院期间可免两人就餐,边远农村及特殊困难的在医保报销后由院长基金给予减免。
晋城合聚心脑血管病医院推出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检查和康复理疗8.5折优惠,住院一切服务优先等服务。
晋城市“情暖老兵”慈善基金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旨在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该基金由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晋城市慈善总会共同管理,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等形式,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包括因病致贫)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帮扶援助。
三、下步的打算
(一)及时出台我市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尽快将相关优惠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二)持续开展“情暖老兵”慈善基金困难帮扶活动,帮助更多因病致贫的困难退役军人。
(三)鼓励更多的民营医院加入拥军行列,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优惠服务,同时,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相关医院的惠军政策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