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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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21/2024-003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标      题: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国保、省保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国保、省保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国保、省保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1.《国保、省保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2.拟开放单位申报表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国保、省保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满足群众关切文保单位对外开放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国保、省保的开放利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及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国家古民居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牵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晋城新发展格局,以国保、省保的阶段性开放,促进晋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文化需求,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放时间及对象

2024年7月—2024年11月,以“国保、省保开放日”为主题,将文物价值高、群众关注度高的且未对外开放的国保、省保进行阶段性开放。

三、实施步骤

(一)县级申报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文物局根据实际情况,甄选3处省保以上单位进行申报,要避免出现类别过于雷同的现象。

(二)市级审核阶段(2024年7月中旬前)广泛听取文保专家、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开放单位名单及具体时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底至2024年11底)。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对每个开放的国保、省保的讲解服务、看护等工作进行劳务配备(每处配备3人、设备1套),实现每处申报单位开放时间不少于10天,确保满足游客需求。

(四)总结回顾阶段(2024年12月底前)。要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进行及时纠正和完善,确保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国省保开放日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文物局要增强责任感,结合各自职责,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扎实推进“国省保开放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开放工作。通过公益广告、专栏、标语、电子屏等形式,运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载体,扩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附件2

拟开放单位申报表

县(市、区)

文保单位名称

级别

文物类型

备注